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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宣传平台规范使用著作权作品须知
全院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校园宣传平台规范化管理,提高师生的著作权保护意识,同时维护和营造学院良好形象,现针对在学院官方宣传平台使用著作权作品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告知:
一、使用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作品属于著作权人的无形财产,使用他人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报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除法律明确规定的合理使用及法定许可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就会构成著作权侵权。在学院官方宣传平台管理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
二、管理责任
各单位(部门)应对其所备案校园宣传平台负责,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转载审核流程,对拟使用的图文、视频等素材进行把关,确保素材来源合法、内容合规。对于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图片,导致学院或个人面临法律纠纷、经济赔偿等后果的,由相关单位(部门)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学院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与本年度年终考核绩效挂钩。
三、工作提示
为规避因著作权侵权引发的法律风险,各单位(部门)在运营校园宣传平台时,应充分挖掘自身特色,致力于创作高质量原创内容,提高对著作权的保护意识,营造积极创新的校园宣传环境。
党委宣传部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