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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11 16:49:58 来源: 作者:院团委 点击:10938次

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2022年将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同时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和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建院20周年。为集中展示我院青年团员、团干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展现团组织活力,切实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推动我院共青团事业全面发展。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分别进行“优秀团总支”“十佳(优秀)活力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十佳(优秀)共青团员”“十佳(优秀)共青团干”“青年岗位能手”“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一)院级:

1、优秀团总支。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可自行申报参评,由院团委考核评定4个“优秀团总支”。

2、优秀活力团支部。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按本单位团支部总数20%的比例评选“优秀活力团支部”。

3、十佳活力团支部。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从推荐的优秀活力团支部中择优推荐1-2个团支部参评。经评审评选出10个“十佳活力团支部”。

4、优秀共青团员。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10%。

5、十佳共青团员。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从推荐的优秀共青团员中择优推荐1-2名参评。经评审评选出10名“十佳共青团员”。

6、优秀共青团干部。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团干总数的10%。直属团支部可推荐1名“优秀(十佳)共青团干”。

7、十佳共青团干。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从推荐的优秀共青团员中择优推荐1-2名参评。院团委组织评审,从中择优推荐1名参评校级“十佳共青团干”。

8、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可自行申报参评,经评审评选出5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

9、优秀青年志愿者。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按照不超过本单位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10%的比例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

10、十佳青年志愿者。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从推荐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中择优推荐1-2名参评。经评审评选出10名“十佳青年志愿者”。

(二)校级:

1、优秀活力团支部。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按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10%推荐。

2、十佳活力团支部。院团委择优推荐1个参评校级“十佳活力团支部”。

3、优秀共青团员。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3%。

4、十佳共青团员。院团委择优推荐1名参评校级“十佳共青团员”。

5、青年岗位能手。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推荐1名,经评审报送院党委审批,呈报校团委(评定方法以具体通知为准)。

6、优秀共青团干部。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团干总数的5%。

7、优秀青年志愿者。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3%。

8、十佳青年志愿者。院团委择优推荐1名参评校级“十佳青年志愿者”。

9、十佳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院团委择优推荐1个参评校级“十佳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

10、十佳宣传文艺标兵(骨干)。院团委择优推荐1名在宣传和文艺方面表现优异的团员参评校级“宣传文艺标兵(骨干)”。

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照以上项目自行制定本级评选方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简化流程,利用本级微信公众号、QQ号等线上平台做好前期宣传动员、方案公布、申请推荐、名单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切实将青年中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模范作用突出、遵规守纪自觉、能力素质过硬、敢于担当作为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发掘和展示出来。各项目推荐人原则上不重复,评定总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10%。

二、评选办法

“优秀团总支”“十佳(优秀)团支部”“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十佳(优秀)共青团员”“十佳(优秀)共青团干”“青年岗位能手”“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申报及评选按照《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五四”评优实施办法》(见附件1)执行。

三、时间安排

1. 3月5日—3月6日:宣传动员及申报。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本级评选方案,在线形式进行宣传动员,确保班团知晓率到达100%。

2. 3月7日—3月13日: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组织初评。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完成各类项目初评,拟定院级、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等项目名单并进行在线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后无异议报院“五四”评优工作评审小组审定。

3. 3月14日—3月15日:院团委组织成立“五四”评优工作评审小组,根据《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五四”评优实施办法》对基层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4. 3月16日—3月18日:院团委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各类项目推荐名单及事迹编辑成推文,进行线上展示、投票。

5. 3月19日—3月21日:院“五四”评优工作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线上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定“优秀团总支”“十佳活力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十佳共青团员”“十佳青年志愿者”“青年岗位能手”等名单,审定“优秀活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名单。

6. 3月21—3月23日:院团委根据“五四”评优工作评审小组评定的各项目评选结果报院党委审核并进行在线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并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应遵循民主、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评选采取两级评审。通过二级学院初评、推荐参加院级评审的“优秀活力团总支 ”“十佳活力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十佳青年志愿的申报材料及名单,由各单位将相关材料(包括附件3的申报表、200字优秀事迹材料、2张活动照片等)于3月13前统一报院团委。其他项目由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组织评审,评选材料由各单位留存,评选结果汇总(附件4)表于3月13发送至院团委邮箱witpt_tw@163.com。

3.各单位应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及宣传工作。

工作联系及咨询:李 恬     

电话: 027-87195165

                 共青团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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