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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退役大学生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17 15:14:29 来源: 作者: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 点击:9643次

各二级学院(校区)、全院退役大学生士兵:

根据各级关于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2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二、工作对象

全院在籍的退役复学学生,符合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所需材料

(一)纸质材料:洪山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登记表(武装部领取后下发)。

(二)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分别扫描)、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退役证、奖惩情况(立功受奖证书)、学历学位材料。(所有材料完整扫描,确保效果,用个人姓名及材料类型命名而后打包文件夹)。

需提供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白底无边框,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

四、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信息初采(3月17日-18日)

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院在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向各二级学院(校区)进行申请登记,对信息进行初步采集。各二级学院(校区)要对政策进行普遍宣传,确保通知应知尽知,信息应采尽采。同时要核准学生入伍及退役的相关信息,18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1(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采集表)上报武装部。

(二)第二阶段:材料收集(3月18日-23日)

武装部将依照二级学院(校区)上报信息的人员数量,申领建档立卡信息登记表并下发至各二级学院(校区),各二级学院(校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同电子材料一并上报至武装部。

(三)第三阶段:整理核对(3月23日-24日)

武装部组织对各二级学院(校区)上报的各项材料进行整理核对,确保准备无误后上交相关单位进行信息录入。

五、其他

联系人:朱扬帆  联系电话:027-87193332

附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采集表、《告知书》、《公告》

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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