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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高雅艺术 传播天籁之声——我院举行教工合唱团成立大会

时间:2015-04-02 14:42:5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7035次

弘扬高雅艺术 传播天籁之声


——我院举行教工合唱团成立大会


    

(通讯员关继佳)为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展现我院教职工风采,促进教职工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学院工会与团委积极策划组织,筹建了学院教工合唱团。4月1日中午12:30,合唱团成立大会在大学生活动中心301举行。学院党委书记邓新洲,副院长、院工会主席管春生,副院长肖群枝,学院办公室主任张伶燕出席会议。教工合唱团全体在校成员参加了此次大会。会议由副院长、院工会主席管春生主持。

学院党委书记邓新洲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代表学院党政对合唱团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合唱团指导老师林雯副教授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合唱团是学院成立的第一个教工“民间团体”,意义不凡。他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希望广大团员借由该平台,加强彼此间的交流,增进友谊,同时释放生活工作的压力和烦恼,寻找快乐与美好;二是希望团委会能够进一步完善组织章程,力争维护大部分成员的正当利益与诉求。他期望合唱团能够在指导老师的悉心教导和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火红。

副院长、院工会主席管春生介绍了教工合唱团的基本情况:经过前期各分工会的推送和选拔,合唱团现有成员42人。合唱团设名誉团长1人,由学院党委书记邓新洲担任;团长1人,由学院团委书记文婷担任;常务副团长及艺术总监各1人。学院特聘请江汉大学音乐学院合唱表演与指挥系副教授林雯担任艺术团指导老师。

副院长肖群枝代表学院向合唱团指导老师林雯颁发聘书。

合唱团团长文婷宣读《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工合唱团章程》。章程从组织领导、宗旨、基本任务、组织机构等方面对合唱团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作了解释和说明。

    大会结束后,合唱团成员进行了第一次专业训练。

                                                                   来源: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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