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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图书资料保管借阅管理办法
学院图书资料保管借阅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院各部门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学院各部门(学部)应指定一名专门负责图书资料的管理员来负责本部门教职工(学生)图书资料借阅管理工作。
二、部门资料管理员应协作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做好图书资料信息收集和图书采购工作。
三、图书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做好部门图书资料的编号保管工作,确保在册图书的正常查阅,新进图书资料应及时向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备案。
四、图书资料管理员应维护部门图书资料室的完整、整洁,对教职工(学生)前来借阅应积极、主动、热情,遇到问题应该耐心解释。
五、过期的各种报纸、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定期装订成册,不得私自带走或销毁。
六、配合教师安排学生集体查阅资料,并提前做好课内查阅资料的时间安排,做到科学、合理有效利用。
七、监督所有借阅资料,杜绝撕书、丢失现象,定期检查图书资料是否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八、做好图书资料室日志工作,教师和学生查阅、借阅,图书资料室必须签名登记。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