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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2008年度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10-23 11:36:5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11451次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召开的2008年度冬季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今冬征兵工作重心由城镇待业青年、农村青年调整为以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为主。为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校的征集任务,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我校2008年度冬季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实现目标

    征兵工作是国防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加强部队长远建设、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国策,是保持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好新新形势下的征兵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而重大的任务。完成好兵员征集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履行国防建设职责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今年,国家在征兵主体对象上作了科学的调整,征集高学历、高素质的士兵是以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以作好军事斗争准备为牵引,着眼培养新型军队人才的客观要求,本着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充实基层、征用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士兵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部队战斗力。

    作为征兵工作调整后的第一年,各相关单位要严把关口,真正把政治思想牢、文化程度高、专业技能硬、身体素质好的青年征到部队,圆满实现征集任务,实现“无退兵、无换兵、无违规违纪、无事故”的目标。

    二、征兵工作时间、步骤

    今冬征兵工作总的时间安排从10月7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五个步骤进行:

    1、10月7日—10月16日召开会议,作出工作计划安排,健全机构,组织培训;

    2、10月17日—10月31日宣传动员,体检准备,报名目测,初审初检;

    3、11月10日—11月15日全面体检;

    4、11月16日—12月9日全面政审和复查、定兵;

    5、12月10日—12月31日新兵交接、输送和征兵总结。

    三、今冬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今冬征集的主体对象由城镇待业青年、农村青年调整为以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

    2、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09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该类学生在今年征兵开始时如因实习期未满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可以将参军入伍视为实习,入伍后由学校补发学历及学位证书。

    3、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8年入校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4、2008年已毕业户口交由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非洪山区籍毕业生,需将户口迁回原籍报名,洪山区人武部、征兵办不接受报名。

    5、目前在校就读未毕业的非洪山区籍学生,其户口未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需将户口迁入集体户口后方可接受报名。

    6、优先征集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以及少数民族青年、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08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8年年满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全日制大专院校在校学生由本校组织报名,除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和武汉体育学院等专设武装部的院校直接将人员上报区征兵办以外,其余各类院校均按照属地管理的规定,到相应街、乡、镇武装部报名,再由相应街、乡、镇武装部上报区征兵办,各街、乡、镇武装部再统计报名人员时要将各类学校学生与本籍报名青年分开制表上报(同时上报电子文档)。报名应征青年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08年12月1日,新兵的兵龄一律从12月1日算起。

    四、我校今冬征兵工作安排

    1、学校武装部、宣传部及各学院做好今冬征兵宣传工作。学校制定《武汉工程大学2008年度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文件,武昌校区、流芳校区各悬挂一条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宣传条幅。各学院要对在校学生进行国防知识教育和报名动员;对08年已毕业学生,各学院能掌握联系方式的,要进行通讯动员。

    2、在校应征学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08年10月25日前到各学院提出征兵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各学院党委审批。

    3、各学院将应征学生书面申请、名单及电子文档汇总后于2008年10月28日报武装部。

    4、2008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应征学生经武装部与学生处目测初审合格后,由武装部将我校应征学生名单汇总报洪山区人武部、征兵办公室。

    5、学生处、各学院配合洪山区人武部、征兵办做好我校应征学生体检、政审工作。

    6、学生处、教务处遵照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上级征兵政策做好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后复学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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