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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院将于12月6日前对全院各单位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要求
检查考核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办法,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一并检查考核。坚持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查找问题与整改落实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促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检查考核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要求,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情况;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情况;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 规范单位及人员履职用权行为情况;支持、配合执纪执法工作情况。
2.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湖北省委“六条意见”和学院《讲纪律守规矩十项规定》,接合本单位实际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情况。
3.按照学院部署要求,抓好本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的落实,推进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4.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三、检查考核方法
1.单位自查自评。各单位对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开展自查,填报《学院2015年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评分表》(见附件1)。
2.撰写自查报告。
3.各单位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评议打分,填报《2015年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评分表》(见附件2)。
4.整理支撑材料上报党委组织宣传部。
四、检查考核时间
2015年12月1日-6日
附件:
1、学院2015年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评分表
2、2015年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评分表
3、支撑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