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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陈晶等三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院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陈晶等三名同志任系副主任的试用期已满,拟进行试用期考核。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陈晶 经济与管理系副主任(副处级)
沈珍 建筑工程系副主任(副处级)
杨婉 艺术设计系副主任(副处级)
二、考核工作组
组 长:胡旗
成 员:张伶燕 李佩君 文婷 朱成城 邹军娥 沈巍 何凡 范汉忠 禹涛
工作人员:徐章 谭玲捷
三、参加考核民主测评人员
考核工作组成员和教职工代表
教职工代表:王玉川、杨阳、郭燕群、杨依依、高静、黄涛
四、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被考核人对自己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履职尽责情况以及任职以来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和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总结,递交书面报告并现场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根据个人的述职,结合日常工作及表现情况,对照任职要求对其进行测评。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民主测评。
3、组织考核。对试用期已满的人员,征求分管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教师的意见。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写出考核意见,并提出是否正式任用的建议,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五、考核时间安排
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时间安排在5月22日上午9:00,地点:行政楼213会议室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