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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具艰苦地区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学费缴纳说明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校友: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规〔2018〕1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受理对象:2016年、2017年毕业的去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缴纳学费收据遗失,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2、受理部门:学生工作处
3、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相关毕业生校友将学费标准说明(附件1)电子档填好后在7月2日-7月15日(双休除外)发到984779661@qq.com邮箱,学院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要求协助查询学费标准后,会及时以扫描或拍照形式发送给申请学生邮箱或QQ,作为申请学费补偿的补充材料。2018届毕业生有符合申请学费补偿条件的,应该保存好个人学费收据,按程序申请学费补偿。
4、联系人:彭晶 联系方式:027-87195156
5、投诉方式:027-87194529
附件1:学费标准说明
附件2:《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地址:http://xg.witpt.edu.cn/News/Notes/2018/0704/468.html
学生工作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