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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公示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3号)和湖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161号)精神,经组织推荐、院党委审定,学院拟表彰奖励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功个人、嘉奖个人和嘉奖集体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
记功个人(1名):周自然
嘉奖个人(4名):聂海滨 梅小辉 周 鑫 尹 珊
嘉奖集体(3个):党委组织部 团委 艺术设计学院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奖励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向党委组织部、纪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06室,电话:87194529,联系人:李佩君
纪检办公室:行政楼409室,电话:87193826,联系人:谭玲捷
特此公示。
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