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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09 17:50:17 来源: 作者:学生工作部 点击:12102次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续贷办理及申贷资料准备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及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提交续贷申请,确保续贷声明内容真实客观、积极向上。因受疫情影响,原则上续贷学生均采取远程办理方式,也可现场办理。

(一)续贷远程办理

(1)远程办理需满足: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安装支付宝APP的手机。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3)身份认证: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4)完成申请: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资助中心审核。

(5)接收回执验证短信,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受理证明。

(6)下学期开学初,将《受理证明》交给所在二级学院。

注意事项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不会立即收到回执验证短信,需要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

(二)续贷现场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申请贷款”,完善贷款资料,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1份。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需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

(4)完成办理后,下学期开学初,将《受理证明》交给所在二级学院。

注意事项:①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2次;

               ②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中心。

 二、在校生新贷申请及申贷资料准备(以前年度没有申请过贷款的学生)

各二级学院重点关注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受疫情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学生群体,宣传并普及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使有需求的学生能了解并成功办理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贷款办理成功后需将“受理证明”回执在下学期开学初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一)在校生新贷申请贷款及材料准备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2.材料准备:学生证原件(学生证如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如需要其他材料,会在贷款办理前提前告知,见统一通知规定。

3.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有关材料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4.办理时间:今年初步预计会在7月下旬开始到9月初(双休除外),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另外:请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提前熟悉有关贷款知识,贷款现场有可能对贷款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般在办理现场可以查看)

5.完成办理后,下学期开学初,将《受理证明》交给所在二级学院。  

注意事项:专升本、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三、二级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程有关规定将政策宣传到今年有贷款意愿的所有学生(含新贷和续贷)。如疑问可咨询联系学工部。

联 系 人:邓老师

咨询电话:027-87193332、 027-87195156

24小时辅导员值班电话:15607112110

联系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4楼402室、413室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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